去他的!是这什么见鬼的蛮荒地带!他不过是倒楣的带个⽩痴菜鸟和个一⾝负重伤的过时警探,来调查个一漂亮得不像是毒枭的小女人,这些野蛮人有必要人手一

的指着他的鼻子,把民人公仆当成「全民公敌」吗?有还这个该死的女人也是!面对⾜以将她撕成碎片的庞大猩猩,她温柔的像个慈爱的⺟亲;面对好心想救她一命的他,却只会张牙舞爪的怒吼,难道他比那些猩猩、花豹、狮子…还更具危险

吗?当她把动物的安危摆在他的爱,至甚
的她生命之前,他懊恼的发现,她自始至终就没将他包括在的她生命里,既然她不可能跟他回纽约,那他留下来总成了吧!…